7.2.1 障礙物限制應符合下列要求:
——跑道一端或兩端同時作為飛機起飛和降落使用時,障礙物限制高度應按表 20 和表 21 中較嚴格的要求進行控制;
——內水平面、錐形面與進近面相重疊部分,障礙物限制高度應按較嚴格的要求進行控制;
——當一個機場有幾條跑道時,應按表 20 和表 21 的規定分別確定每條跑道的障礙物限制范圍,其相互重疊部分應按較嚴格的要求進行控制。
7.2.2 非儀表跑道應設立下列障礙物限制面:
——錐形面;
——內水平面;
——進近面;
——過渡面。
7.2.3 非精密進近跑道應設立下列障礙物限制面:
——錐形面;
——內水平面;
——進近面;
——過渡面。
7.2.4 Ⅰ類精密進近跑道應設立下列障礙物限制面:
——錐形面;
——內水平面;
——進近面;
——過渡面;
——內進近面;
——內過渡面;
——復飛面。
表20 進近跑道的障礙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